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点研发计划 (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城南经济新区管委会:
根据高邮市《关于加快建设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及《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现予启动2019年度高邮市现代农业与社会发展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研发计划突出需求导向和聚焦产业链创新,重点加强农业前瞻性技术、产业关键技术和物质装备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成果,引领支撑农业产业创新发展;社会发展研发计划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生态环境、生物医药和安全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高邮提供科技支撑。现将有关内容和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支持额度
1、支持重点:申报国家、省和扬州市资金类科技计划并获受理的项目;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
2、支持额度:现代农业及社会发展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示范项目每年支持10项左右,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2017年底前在高邮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单位在职人员,在退休前能够完成项目。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具有明确的研究内容,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共性技术,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技术、产品和装备,能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3、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当年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近三年内已在国家、省、扬州市立项并获得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国家、省、扬州市及高邮市项目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无实质性进展的项目,不予申报。
三、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主管单位承诺书、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报农村科。
2、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高邮市科技局农村科 邱 剑 石志荣 84661872
附件1:2019年度高邮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附件2: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项目主管单位承诺书
附件3:高邮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
高邮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