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企业引进
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发布日期:2019-05-08 作者:超级管理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企业引进
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